關于取消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歷年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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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和《溫州市民政局關于加快歷年結存的水庫移民專項資金報結工作的通知》(溫民計〔2015〕120號)文件精神,為提高水庫移民后扶資金使用效率,經研究,決定取消后扶項目7個,涉及扶持資金927.39萬元,其中涉及已下撥至淡溪鎮3個項目的第一批扶持資金共434.695萬元,具體如下: (一)仙溪鎮福新村村莊環境整治工程,2017年后扶(歷年)項目,總投資5萬,計劃補助5萬。 (二)淡溪鎮龍川村標志性門臺建設工程,2019年后扶項目,總投資90萬元,計劃補助49.9萬元。 (三)淡溪鎮福虹村溪塘堤壩加固工程,2019年結余項目,總投資12萬元,計劃補助12萬元。 (四)淡溪鎮聯合購買房產工程,2020年后扶項目,總投資807.49萬元,計劃補助807.49萬元。 (五)石帆街道霞雪村中心路建設工程,2020年結余,總投資150萬元,計劃補助30萬元。 (六)石帆街道竹嶼村駁坎工程,2019年結余,總投資50萬元,計劃補助13萬元。 (七)南岳鎮大崧上岙村生態公廁,2018年小庫,總投資36萬元,計劃補助10萬元。 根據《關于印發〈樂清市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資金鄉鎮報賬制實施辦法〉的通知》(樂移辦〔2016〕81號)的文件精神,現要求收回淡溪鎮的第一批扶持資金共計434.695萬元,至樂清市財政專戶中(戶名:樂清市財政局專項資金,賬號:201000020223687,開戶行:農商行樂清支行,并備注退回的專項資金類型)。 樂清市民政局 樂清市財政局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樂清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1年1月2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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