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林元純坐落于樂清市翁垟街道橋頭村的《地號48-48-28,》證書的遺失聲明
林元純因保管不善,將坐落于樂清市翁垟街道橋頭村, 證號為地號48-48-28,的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滅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林元純
2021-01-25